《法人》特約撰稿 丁濤
丁 濤
北京市普賢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管理指導委員會副主任、私募基金和股權投資專業委員會委員
新 聞
為規范盲盒經營活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2022年1月,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民法典、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發布了《上海市盲盒經營活動合規指引》(下稱“指引”)。這是全國首個針對盲盒行業的相關規范性文件。
解 讀
2022年1月4日,肯德基與盲盒銷售商泡泡瑪特聯合推出的“DIMOO聯名款盲盒套餐”,引發消費者搶購及社會廣泛關注。根據這款盲盒套餐的銷售規則,要想集齊整套玩偶,至少需要購買6份套餐,而其中稀有隱藏款出現概率是1∶72。為此,有消費者不惜一次性斥資10494元購買106份套餐;還有消費者為“求娃”而購買“代吃”服務,雇人代買代吃套餐而獲得盲盒,甚至不排除將吃不完的食物直接丟棄。
如今盲盒經濟大行其道,“盲盒+寵物”“盲盒+美妝”“盲盒+餐食”等一系列無視生命、以次充好、浪費食品的惡劣消費事件層出不窮,饑餓營銷、惡意引流、遮蔽理性等過度營銷手段更是屢見不鮮。為此,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指引,對具體盲盒經營活動提出了倡導性建議:
一、規范盲盒價格體系。盲盒內商品實際價值應與其售賣價格基本相當,單個盲盒的售價一般不超過200元。不得以盲盒形式抬高普通商品價格。
二、明確盲盒抽取規則。盲盒經營者應公示商品種類、抽盒規則、商品投放數量、隱藏款抽取概率等信息,充分告知消費者,并保留完整的概率設定、抽取結果、發放情況記錄以備查。
三、鼓勵設定保底機制。鼓勵盲盒經營者公示標準,當同一消費者在抽取同一系列盲盒商品支付達到一定金額或者抽取達到一定次數時,提供合理的途徑使其可以獲得隱藏款商品或者整套系列商品,但非強制性要求。
四、加強商品售后保障。要求盲盒經營者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訴處理機制,公開投訴方式、處理流程、退換貨標準等信息,不得推諉、拖延、拒絕處理消費者投訴。
五、規范營銷炒作行為。要求盲盒經營者不得開展涉金融類營銷,不得有介入二級市場的做市行為,不得開展天價炒作、過度營銷、饑餓營銷。
六、未成年人保護機制。要求盲盒經營者不得向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向8周歲以上未成年人銷售盲盒商品,應通過線上線下等不同方式確認監護人同意。
(責編 惠寧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