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特約撰稿 仕達
仕 達
北京市漢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主要咨詢領域包括反壟斷合規、經營者集中申報、反壟斷訴訟及調查
新 聞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下稱“反壟斷法”)是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基石與梁柱,是現代市場經濟國家的基礎性法律制度。在“強化反壟斷,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大背景下,實施14年之久的反壟斷法迎來首次修改,并自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反壟斷法總結過往經驗,回應現實需要,接軌國際規則,既彰顯強化競爭、鼓勵創新的立法精神,又完善規范體系、增強法律實施的有效性。
解 讀
反壟斷法首次修改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一是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新反壟斷法增設了“鼓勵創新”的立法目的,明確指出要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并將業已成熟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上升至法律層面。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是實現要素市場化配置的重要制度安排,對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規范競爭行為具有重要意義,體現了反壟斷法作為“經濟憲法”的重要地位。
二是完善壟斷協議認定規則。新反壟斷法明晰了判定縱向價格協議違法性的路徑,在經營者能夠證明縱向價格協議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情況下,可不予禁止??紤]到縱向限制是企業常見的商業策略,為提高法律的可預期性,新反壟斷法引入了安全港制度,規定經營者的市場份額低于標準并符合特定條件時可不予認定為縱向壟斷協議。
三是優化經營者集中申報制度。首先,新反壟斷法明確了對未達申報標準但可能存在競爭問題的交易,執法機構可以要求經營者申報或依法進行調查;其次,為回應執法過程中的現實需求,本次修改還借鑒國際經驗,引入了經營者集中審查的“停鐘”制度——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在特定情形下決定中止計算經營者集中的審查期限;最后,健全分級分類審查制度,中央與地方兩級執法機構分工合作,提高審查工作的質量與效率。
四是大幅度提高經營者法律責任。法律責任是本次修改涉及內容最多的一部分。新反壟斷法從責任主體、行為類型、罰款數額、責任類型等多個維度增強了法律的剛性約束。
通過本次修改,新反壟斷法完善了壟斷協議、經營者集中等方面的規則體系,既填補了法律適用的漏洞,也應現實需求提供了制度層面的解決方案。本次修改還釋放出嚴厲打擊壟斷行為的強烈信號,表現為增設個人責任、提高行政處罰上限、引入公益訴訟和刑事責任等,顯著提高了經營者的違法成本。為避免因違反反壟斷法而承受重大損失,企業應妥善、及時地識別風險,填補漏洞,構建合理、有效的內部合規體系,為企業和個人設定雙保險。
(責編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