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輝 通訊員 王建設)近日,記者從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陜西高院于近期完成全省人民法庭機構設置的調整優化,該工作已獲陜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準。
在人民法庭機構設置調整優化工作中,陜西高院突出系統觀念、法治思維、強基導向,堅持便于當事人訴訟、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高效行使審判權、便于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原則,堅持構建設置合理、系統完備、運行高效、群眾滿意的全省人民法庭布局方針,統籌考慮城區法庭、城鄉結合法庭、鄉村法庭和巡回審判法庭的不同職能定位特點,結合人民法庭轄區經濟社會發展程度、案件數量、區域面積、人口數量、交通條件、信息化建設條件和實際運行狀況等因素,通過“撤、并、改、建”等方式,對全省448個人民法庭的機構設置進行全面調整優化。
此次調整工作涉及撤銷人民法庭11個,更名74個,重新認定55個,新設3個,在9個人民法庭加掛基層人民法院環境資源保護法庭牌子,將6個人民法庭由基層人民法院內設機構調整為派出機構。
經過此次全面調整優化,全省人民法庭數量得到精減,布局更加合理,設置更加規范,審判資源得到進一步集約優化,將有效提升全省人民法庭建設水平和基層司法服務保障能力,為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城鄉基層治理能力水平提升注入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