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宇虹 竇曉峰 通訊員王平 徐征)日前,遼寧省東港市檢察院收到35份撤銷原審判決的法律文書。這意味著,謀劃已久、企圖在企業破產程序中優先受償、稀釋他人合法債權的虛假訴訟系列案件因檢察機關抗訴而獲改判。
近年來,東港市檢察院不斷加大辦理虛假訴訟案件的工作力度,在辦理數十起追索勞動報酬類虛假訴訟案件后,東港市檢察院總結辦案經驗,建立了“代理人黑名單”數據庫,將當地從事過虛假訴訟的代理人囊括其中。隨后,該院運用大數據思維,采取“以人找案”的方式在有關裁判文書網上進行搜索,查找虛假訴訟案件線索。2021年初,東港某箱業公司(下稱箱業公司)數十人追索勞動報酬系列案進入了該院檢察官的視線。
東港市檢察院根據“線索統一管理制度”,將該線索上報丹東市檢察院,兩級院利用上下一體化辦案機制召開檢察官聯席會議,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及調查取證方面達成共識。
2021年3月,東港市檢察院辦案組從法院調取了該案的民事審判和執行卷宗100余冊。通過閱卷,檢察官發現疑點:其一,箱業公司在2014年至2015年經營狀況惡化,負債數百萬元,其財產已被法院依法查封、凍結,即將被某銀行申請拍賣;其二,該案原告證據單一,被拖欠工資周期長、數額大;其三,從各原告的身份信息可以初步判斷至少有十幾人存在親屬關系……種種跡象表明,這些案件極有可能存在虛假訴訟行為。
于是,辦案組聯系民政、社保、公安、市場監督管理等單位進行數據綜合分析,虛假訴訟事實進一步露出端倪:原判決認定肖某系該箱業公司從事裝卸的工人,但經查,肖某為智力二級殘疾,生活不能自理,根本無法從事裝卸工作;原判決認定曲某、薄某系該箱業公司工人,但經查,二人均系外單位人員;系列案中的趙某、李某等多人的社會保險均由該箱業公司繳納,與起訴狀主張的未繳納社保存在矛盾之處;多名原告系該箱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牟某的親屬,其中包括其丈夫、兄弟姊妹等。
承辦檢察官初步判斷,這是謀劃已久,偽造工資表,虛構、虛增工資數額,企圖在破產程序中優先受償,稀釋其他合法債權的虛假訴訟系列案件。東港市檢察院對上述案件線索進行整理并移送至公安機關,同時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經查,2015年,箱業公司即將被某銀行申請拍賣,于是,牟某假借肖某等35人的身份信息,虛構或虛增欠付勞動報酬金額,指使公司工人孔某和法律工作者朱某作為委托代理人,代理肖某等35人起訴該箱業公司索要勞動報酬案。庭審中,牟某對肖某等35人的訴請(近百萬元虛增工資)全部認可,騙取了法院的判決。
查明案情后,東港市檢察院提請丹東市檢察院抗訴,丹東市檢察院依法向丹東市中級法院提出抗訴,丹東市中級法院審理后撤銷了原審法院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法院于日前對這一系列虛假訴訟案作出撤銷原判決的裁判。
近年來,丹東市檢察機關不斷總結辦理追索勞動報酬類虛假訴訟案件經驗,發揮大數據賦能的技術特質和獨特優勢。東港市檢察院創設了“追索報酬類虛假訴訟法律監督模型”,并與東港市法院聯合成立了遼寧首家虛假訴訟監督與協作聯絡點,利用法院的數據平臺,挖掘虛假訴訟線索,探索構建整治虛假訴訟工作體系,凝聚打擊虛假訴訟的合力。